港人棄婦指夫要仔唔要乸

港人棄婦指夫要仔唔要乸

文章may824 » 週三 3月 10日, 2010年 7:38 pm

【本報訊】一名內地女子嫁給香港人,但報稱常被丈夫虐打,去年兒子出世亦未能修補夫妻關係,丈夫「要仔唔要老婆」,將妻子趕走,並拒絕替她辦單程證來港,以及不讓她見兒子。女事主求助無門,她聲言與丈夫離婚,力爭兒子撫養權。

女事主 35歲姓黎,湛江人,其港人丈夫 29歲姓徐,住
鴨利洲西村,兩人於 5年多前認識,其時黎婦在深圳開精品店,徐在賭船做碼仔,月入數萬元,其後兩人在港註冊結婚,婚後租住福田千禧閣保稅區南灣花園一單位,她不時持雙程證來港,在鴨利洲村居住。
黎婦指稱,婚後發覺丈夫脾氣暴躁並酗酒,自 08年後,他失去碼仔工作,要做
翻新地盤牆身,脾氣更差,並懷疑她勾佬,經常向她拳打腳踢按摩椅。「試過有次係鴨利洲屋企,佢向我叉頸,佢細佬睇唔過眼勸交,佢連細佬都打。」

家姑反指經常出街玩

她說,兒子於去年 4月出世,以為有了孩子,夫妻關係得以改善,結果是更加惡劣,「有次同佢嘈交,佢威脅要掟仔落街」,但她沒有報警。至去年 8月,丈夫將她趕走,不讓她與兒子見面。由於她的單程證已批出,要丈夫一同返湛江辦手續,但他斷然拒絕。

這時她的雙程證到期,被迫返回深圳,申請自由行來港,約家姑帶兒子出來見面,最後一次見兒子是本年 1月,因被丈夫發現,母子被迫拆散。黎婦說,她曾向社署求助,但她並非港人,社署未能提供協助。她與丈夫的關係已無法彌補,不滿丈夫「要仔唔要老婆」,不惜告上法庭,取回兒子撫養權。

但其夫及家姑卻有另一個版本,家姑表示,黎婦在港經常出街玩,沒有盡妻子及母親責任。去年 8月一家人外出食飯,黎婦接到朋友電話,即時要返回深圳,「佢同老公鬧交,嘈完掟低鎖匙走左,就冇返屋企」,家姑否認將她趕走。丈夫並指摘她不顧家,「生完仔仲離譜,留低個仔畀我阿媽湊,自己日日去街。」丈夫說,近日接到她五次電話,要他幫助辦單程證,取得香港身份證便離婚,她並計劃與兒子一同申請綜援及公屋,丈夫覺得她呃政府,於是拒絕。

深圳工聯會助理主任潘志輝稱,中港婚姻基於雙方背景及習慣不同,經常產生家暴等問題,單程證制度有漏洞,港人一方有操縱對方的權力,對另一半不公平。由於女方並非港人身份,法援未能協助,這些弱勢社群值得社會關注。

轉載自:【蘋果日報】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100310&sec_id=4104&subsec_id=11867&art_id=1380517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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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信個家姑多D囉,而家D大陸女人一D都唔笨,擺明想落香港申請綜援同公屋有乜咁奇喎~我做義工時都見唔少啦!!!
may824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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