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昱晴的故事

郭昱晴的故事

文章three » 週五 12月 8日, 2006年 9:41 pm

郭昱晴是前台北縣長尤清的無緣準媳婦
>
>她和豪門第二代談了10多年的戀愛,
>
>從高中談到了35歲
>
>只有這麼一個男朋友,
>
>卻在眾人驚訝聲中分手了。
>
>她遺憾的說,專心修了這麼多年的愛情學分,
>
>卻拿不到畢業證書,或許真的沒有緣分。
>
>未嫁先入豪門幫佣
>
>聽她說出分手緣由,我震驚不已;
>
>原來,經濟自主、個性獨立、才華洋溢的她,曾經這麼委屈過自己,
>
>只為了討未來的婆婆歡喜。
>
>男友是個徹底愛家又孝順的人,母親是家中主宰,她說一,他不敢
>
>說二。
>
>男友在大 學畢業後到美國讀書,
>
>她本來也想用自己工作存下來的錢隨同前往,
>
>他媽媽卻不允許,理由是她在身邊,他會讀不好書,
>
>還希望她不要繼續拋頭露面在外頭工作,
>
>要她搬到家中測試,審核她是不是個好媳婦。
>
>
>她為了愛,在男友家中接受了數年「未來媳婦」訓練,
>
>她要負責做家事、倒垃圾
>
>和當未來婆婆的專屬司機,無薪無酬。
>
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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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熬了幾年,男友學成歸國,訂了婚後,她清晨得起來煮早餐,
>
>還不准與他家家人同桌,要等男人們吃完才能上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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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
>男尊女卑,她都忍受,
>
>婆婆說話也總是東嘲西諷,
>
>只因男友告訴她「妳就聽媽的,我什麼都聽妳的。」
>
>
>一位曾經幹過台北縣長的人,
>
>八年的時間就成了「豪門」,真是不可思議,
>
>當然他自己沒說啦!
>
>但這是社會觀感不是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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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
>可是就在尤大縣長卸任前的嘴臉,
>
>也可以觀察到他是怎麼朝「豪門」之路邁進。
>
>
>在「豪門」受到這種待遇,
>
>她根本不敢回家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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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只能偽裝自己過得很幸福。
>
>請男友做事被辱罵
>
>分手的最後導火線只是一件小小的事情。
>
>準婆婆要她幫忙買某個牌子的保養品,
>
>分贈給她的朋友們,她照做了,那天
>
>她開車和未婚夫一起
>
>依約定時間將保養品送到婆婆和朋友聚會的場所
>
>因為
>
>實在是找不到停車位,
>
>她只好請未婚夫代為送進那一家家門。
>
>
>離開後沒多久,她接到了10幾通簡訊,
>
>裡頭都是準婆婆的威嚇:「妳好大膽子,
>
>竟敢要叫我兒子當妳的佣人!」
>
>「不要再說妳跟我們家有什麼關係,妳沒資格進我家門!」
>
>淚水決堤的她,在一剎那間忽然提起勇氣,
>
>打了電話給準婆婆:「不要再威脅我了,
>
>我不會再跟你兒子在一起。」
>
>談了那麼久的戀愛,分開當然心痛。
>
>最心痛的,她說,是沒有好好孝敬自己父母,卻把青春歲月
>
>貢獻給一個不曾真正接納過她的所謂「豪門」。
>
>女人常以委曲求全為美德,但若委曲不能求全,
>
>那問題就不在於妳,當感情忍到握緊的拳頭都發抖時,還是得放手。
>
>
>這裡想到一件有趣的觀點,有些女人說,
>
>嫁給孝順的男人,一定錯不了!
>
>在這裡,很顯然錯大了,呵呵。
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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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時間: 週五 12月 8日, 2006年 11:51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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